Posts Tagged ‘救灾’

四川规定贪污倒卖救灾物资将从重从快惩处

星期二, 05月 27th, 2008

        为维护四川省地震灾害地区的社会秩序,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有序开展,昨日,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、四川省人民检察院、四川省公安厅联合发布《关于严厉打击趁灾违法犯罪活动、切实维护地震灾害地区社会秩序的通告》,通告内容摘录如下:  一、在地震灾害地区实施下列违法犯罪行为的,公安、司法机关将依法从重从快惩处:(一)编造、故意散布虚假、恐怖信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;(二)以囤积居奇、强买强卖、欺行霸市、哄抬物价,生产、销售伪劣商品等方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;(三)盗窃、抢劫、抢夺、诈骗、哄抢公私财物的;(四)贪污、挪用、倒卖、截留、私分抗震救灾款物的;

  二、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,拒不到公安、司法机关投案或拒不如实交待的,将依法从重惩处。

  三、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、司法机关举报各种违法犯罪线索。举报电话:028-86301176(省公宣 本网记者)


四川省委书记:救灾物资须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发放

星期二, 05月 27th, 2008

        中新网5月27日电 据四川日报报道,四川省委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、省“5·12”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刘奇葆连日来在深入灾区看望慰问受灾群众,指导群众安置救助工作时反复强调,一定要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的发放机制,避免发放过程中的积压,确保把物资及时发放到所有需要救助的受灾群众手中,真正用于救灾和恢复重建。  刘奇葆强调,受灾群众安置下来后,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做好赈灾物资和资金的发放。物资发放要以民政部门为主,资金发放以财政部门为主,民政和财政部门要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。救灾物资的发放,要按照先群众后干部、先基层后机关的原则,切实做到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透明,将救灾物资准确地发放到每一位受灾群众手中,确保受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救助。对以权谋私,挪用、侵占救灾物资和资金的行为,要坚决予以查处。

  截至5月25日下午6时,四川省共筹集到帐篷43万顶,食用油1.6万吨,粮食260万吨;累计收到捐款3173笔、48亿元。可以肯定的是,这些数字还会不断增大。